河北:个人捐赠支持防疫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时间:2020-03-13      作者:燕赵晚报 来源:燕赵晚报

本报刊(记者 刘文静)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捐赠,以及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都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而且可以全额税前扣除。河北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别忘了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捐赠票据。

据介绍,捐赠税前扣除时,既可以在工薪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也可以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如果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环节享受捐赠扣除赠策,为便于个人在领取工资时享受扣除政策,建议捐赠人拿到捐赠票据后,及时将捐赠票据提供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捐赠扣除。如果捐赠的金额很大,当月末扣完,还可以在下个月工资中继续扣除。如果个人在捐赠时没有及时取得捐赠票据,可以暂凭捐赠银行支付凭证享受扣除政策,并在捐赠之日起的90日内取得捐赠票据即可。

税务部门人士表示,如果纳税人参与企业统一组织捐款,捐赠票据上只有企业名字没有个人名字,纳税人也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享受政策。如果单位组织员工捐赠资金用来购买捐赠物品,直接捐赠给了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医院收函上只注明了企业的名称,员工可以凭只注明了企业的名称的接受函和员工明细单享受税前扣除。